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人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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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股票 |
债券 |
银行储蓄存款 |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
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资人管理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 |
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人购买后成为公司股东 |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人购买后成为该公司债权人 |
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
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
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
间接投资工具,银行负责资金用途和投向 |
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
投资于众多有价证券,能有效分散风险,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
价格波动性大,高风险、高收益 |
价格波动较股票小,低风险、低收益 |
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比较安全 |
收益来源 |
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
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
利息收入、资本利得 |
利息收入 |
投资渠道 |
基金管理公司及银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 |
证券公司 |
债券发行机构、证券公司及银行等代销机构 |
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 |
(三)基金的分类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
3、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称为伞型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2)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人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4)QDII基金。是一种以境外证券市场为主要投资区域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等外汇进行认购和申购,在承担境外市场相应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QDII基金与普通证券投资基金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范围不同。
(四)基金评级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本公司将根据销售适用性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基金的风险等级将基金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风险评价等级。同时,本公司将向投资人提供《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结果将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分为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
我公司将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匹配,匹配中遵循以下原则:
- 积极型投资人可以匹配高、中、低风险等级产品;
- 稳健型投资人可以匹配中、低风险等级产品匹配;
(3) 保守型投资人只能匹配低风险等级产品。
开放式基金 |
产品性质 |
产品风险等级 |
产品匹配客户群 |
货币 |
低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保守型 |
债券 |
低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保守型 |
短债 |
低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保守型 |
创新封闭债券 |
低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保守型 |
QD债券 |
中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 |
股票 |
高风险 |
积极型 |
偏股 |
中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 |
平衡 |
中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 |
保本 |
中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 |
指数 |
高风险 |
积极型 |
偏债 |
中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 |
ETF |
高风险 |
积极型 |
LOF |
高风险 |
积极型 |
混合 |
中风险 |
积极型、稳健型 |
创新封闭 |
高风险 |
积极型 |
QD股票 |
高风险 |
积极型 |
联接基金 |
高风险 |
积极型 |
(五)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人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还可按不高于2.5‰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客户维护费。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三、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也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通货膨胀风险。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如果发生通货膨胀,现金的购买力会下降,从而影响基金的实际收益。
6、汇率风险。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国民经济不同部门造成不同的影响,从而导致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业绩及其股票价格。
7、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投资风险。市场利率下降将影响固定收益类证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收益率,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互为消长。
(二)、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四)、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五)、合规性风险
基金的投资运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而带来的风险。
(六)职业道德风险
公司员工不遵守职业操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七)、ETF特有风险
1、ETF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ETF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ETF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ETF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ETF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由于ETF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或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成份股停牌或摘牌、流动性差、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各种费用和税收的存在、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部分标的指数成分股而使用替代方法等原因使ETF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等因素使ETF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ETF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5、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证券交易所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ETF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也可能出现错误。投资人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人自行承担后果。
6、投资人赎回ETF失败的风险。ETF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
7、ETF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ETF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8、由于相关成份股的市场流动性不足使基金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所需股份数量所造成的风险。由于投资人赎回时间和赎回数量的不确定所引起的基金资产变现的不确定损失的风险。
9、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10、退市风险。因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11、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因基金在申购、赎回清单可能不会对所有的成份股允许使用现金替代,而且现金替代比例会设置现金替代上限比例进行控制。所以投资人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购入申购所需的足够成份股,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12、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使投资人利益受损、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受到影响或者投资人将面临远高于正常情况下的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的退款或补款。
13、“赎空”风险。由于ETF基金持有证券或现金数量不足应付赎回所导致的“赎空风险”。例如,基金持有某股票950万股,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该股数量为10万股,假设当天基金净赎回量为100个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此时便会出现“赎空”情形。同理,如基金持有现金45万元,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必须现金替代金额为5000元,假设当天基金净赎回量为100个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此时将出现基金现金不足情况。
14、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
1、机构服务风险:
(1)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人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结算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实施货银对付制度,对投资人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人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4)因基金管理人或代理券商交收违约导致投资人的组合证券被登记结算机构扣划的风险。
2、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业务发展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与内部控制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因业务扩张过快、行业内过度竞争、对主要业务人员过度依赖等可能会产生影响投资人利益的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风险,例如,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及交易错误等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服务与后台运作等业务过程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导致投资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销售代理机构等。
3、技术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服务与后台运作等业务过程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导致投资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等。
4、不可抗力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等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的各项业务按正常时限完成
5、随着符合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金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6、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7、由于投资人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发生的可能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在投资人进行证券交易中他人做出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属于无效承诺。
8、其他意外(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危机、代理商违约等)导致的风险。
(九)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的特定风险
证券公司作为开放式基金的发售代理机构,负责传送申请数据,但申请数据的最终确认结果由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后果,作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券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投资人未完整、真实地填妥各类申请表的内容,或未附上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因不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而使各类申请无效;
3、由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过错,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
4、其它非由发售代理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况,如突发性的通讯、设备故障,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等。
(十)有关ETF基金的其他约定
1、投资人用于申购ETF基金份额一篮子股票的托管份额以交易所托管份额为准;
2、如果发生现金替代或现金差额的情况,发售代理机构有权从投资人资金账户中划扣应补缴金额,若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投资人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补足相应欠款。若投资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欠款,发售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欠款金额将投资人账户内相应证券进行抵扣,或保留追讨的权利。欠款账户不得办理撤指定、转托管或销户手续。
3、投资人在进行申购赎回业务操作时,发售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投资人当天进行基金交易的规模,在投资人账户中按照交易规模一定比例设定“禁取资产”额度,“禁取资产”在相应交易完成前可用不可取。
4、如果个人投资人在发售代理机构提交认(申)购ETF的股票属于《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限售股”范畴,发售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投资人认(申)购数量,在资金账户中按其应预缴个人所得税款扣划资金,若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发售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资人的认(申)购交易请求。
四、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我公司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二)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资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定额定投、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我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和转换费。
(三)基金网上交易服务。
(四)基金投资咨询服务。
(五)电话咨询、电话自助交易服务。
(六)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五、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一)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业务
投资人通过国泰君安证券网点代销柜台投资某开放式基金,在开立资金账户办理资金第三方存管手续后还需开立该基金的基金账户;已在其他网点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在本公司网点投资该开放式基金,需登记已有的基金账户。
1.投资人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开放式基金代销网点代销柜台办理基金账户的开设,开户时提供资料如下:
机构投资人: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写一式两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简称《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个人投资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基金公司的要求为准)及复印件;
(2)若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还需填写完成《国泰君安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以下简称《测评问卷》);
(3)填写并签署一式两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个人投资人委托他人代办时,授权委托人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个人/机构)一并提交经办人。
柜台经办人员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发行对象范围对投资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投资人的开户申请予以谢绝。通过投资人身份审核后,即通过电脑系统为投资人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其他开户方式,投资人除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开放式基金代销网点柜台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外,还可通过网上交易委托、易阳指手机交易委托自助操作。
(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
1、基金发行募集期内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基金发行成功后每个基金开放日9:30至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易阳指手机交易委托),投资人可在各代销网点的代销柜台认购/申购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有足够的认购资金,并提供如下资料:
- 机构投资人:
-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填写一式两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基金交易认购/申购申请表》(简称“认购/申购申请表”)。
- 个人投资人: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填写一式两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基金交易认购/申购申请表》(简称“认购/申购申请表”);
- 个人投资人委托他人代办时,授权委托人还应提供经公正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文件一并提交柜台经办员。
柜台业务经办员对投资人提交的“认购/申购申请表”、身份证件、资金账户是否足额重点审核无误后,由柜台业务员将资金账户号录入电脑系统,投资人输入交易密码,身份审核是否一致后,柜台业务员为投资人办理认购/申购手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申)购凭条,其中有关于客户风险等级 、基金风险等级、风险匹配情况的相关要素,对于投资人与开放式基金风险等级不匹配的,我公司代销网点应向投资人揭示风险,投资人确认后需要在凭条上签字确认。
2、其他认购/申购方式,投资人除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开放式基金代销网点柜台办理认购/申购外,还可通过网上交易委托、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易阳指手机交易委托自助操作:
(三)开放式基金赎回业务
每个基金开放日9:30至15:00可进行当日基金赎回交易(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基金赎回通过代销网点柜业办理时,投资人还需填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基金交易赎回申请表”(简称“赎回申请表”),其他所需提供材料参照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
投资人除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开放式基金代销网点柜台办理认购/申购外,还可通过网上交易委托、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易阳指手机交易委托自助操作:
六、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一)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基金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联系电话:021-50121020,传真:021-5012104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邮编:200135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址:www.sac.net.cn,电子邮箱 huizhang@sac.net.cn,地址: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B座二层,邮编:100140。传真:010-66575896,电话:010-58352888(中国证券投资者呼叫中心)、www.sipf.com(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网)。
(三)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基金投资人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核实我公司基金销售资格。
基金销售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万建华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21
客户服务中心传真:021-62171400
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邮编: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