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与“贝米钱包”合作的澄清公告
来源:国泰君安 2015-11-27 09:50:00| 打印|
近日,我司关注到有关网站以“国泰君安”企业标识对外宣称或暗示与我司进行账户监管合作,并在相关宣传报道中提及“保证操盘手亏损8%的时候强行平仓,保证8%的收益”。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我司未与“贝米钱包”合作,不存在所谓“保证操盘手亏损8%的时候强行平仓,保证8%的收益”。
2、我司已于2015年10月21日向上海贝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贝米钱包)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对涉嫌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