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投资者购买本栏目中所列证券的,该证券的持仓集中度按照本栏目所列相应证券的集中度标准执行;2、投资者购买证券未在本栏目列举的,该证券的持仓集中度按照我C类证券集中度标准执行(详见本网站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持仓集中度管理标准的公告》);3、投资者与我公司就持仓集中度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4、如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2只及以上相同板块内证券(含拟购买证券),则在通过信用账户融资买入或普通买入(含大宗买入)该板块内的证券时,还将同时受到相应的板块持仓集中度限制。板块持仓集中度的定义和范围,详见本网站“板块持仓集中度”页面。
股票代码 |
证券简称 |
起始维保比例(>=) |
结束维保比例(<) |
起始总负债(>=) |
终止总负债(<) |
集中度 |
集中度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