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分别发布调整期货燃料油以及期货原油、低硫燃料油仓储费的相关通知。
结合目前国内外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期货原油的仓储费标准暂调整为人民币0.2元/桶 天,期货低硫燃料油的仓储费标准暂调整为人民币1.4元/吨 天,由指定交割油库向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下一步,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仓储费的收费标准并另行通知。
上期所、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对期货仓储费进行调节,是交易所坚持市场化发展以及期现一体化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以及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进一步降低期货仓储费,可有效降低储油、用油企业成本,促进期现紧密联动、有机结合。下一步,上期所、上期能源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借鉴国际经验、贴合市场发展、紧密跟踪市场变化,不断优化完善期货仓储费调节机制,保障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