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证监会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场意见,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提供坚实基础。
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制下股票发行阶段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是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证监会表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篇幅冗长、针对性不足、合规性信息过多、投资决策作用偏弱、语言不够简明等问题,不仅降低了招股说明书的可读性,加大了投资者甄别和利用有效信息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认知和评价,影响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为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有必要制定《指导意见》,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指导意见》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坚持尊重注册制的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和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的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全面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夯实基础。
《指导意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一是严格执法,守住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底线。依法从严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用足用好法律资源,对于虽不构成信息披露造假,但招股说明书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等粗制滥造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具体来看,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重视首次申报文件质量。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资源,对于虽不构成信息披露造假,但招股说明书编制粗糙、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的,依法对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或者自律处分。
据证监会网站11日消息,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以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证监会将支持和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
4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到,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着力打造行业良好发展生态,提高中长期资金占比;积极推动公募REITs、养老投资产品、管理人合理让利型产品等创新产品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限制“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博取短线交易收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