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科创板设立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明显。
为落实《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1月7日,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规定》),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符合下列条件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以试点从事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一)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二)最近 12 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 100 亿元;
(三)最近 3 年分类评级在 A 类 A 级(含)以上;
(四)最近 18 个月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五)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具备与开展业务相匹配的、充足的专业人员,公司分管做市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首席风险官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七)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实施方案准备充分,技术系统具备开展业务条件,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评估测试;
(八)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1 年内未因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业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公司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信息安全事件;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可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作为做市券源,但集中大量买入会对个股价格产生扰动,甚至会对市场运行产生影响,且在二级市场买入还受到法律法规有关持股比例的限制。为
证监会表示,通过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利于积累经验,稳步推进。依据《证券法》第120条,证券公司从事做市交易业务,需经证监会核准。与证券公司经纪、自营、承销与保荐等业务相比,证券公司做市交易是一项新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内控、合规和风控等要求较高。因此,初期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允许一些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运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可以稳妥推进相关工作,防控好各类风险。在试点基础上,证监会及上交所所将评估实施效果,积极完善相关制度。
据证监会网站11日消息,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以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证监会将支持和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在“芯光锂药”等大热赛道之外,关注度居前的科创板个股中,还出现了一只新型家电股>>
4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到,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着力打造行业良好发展生态,提高中长期资金占比;积极推动公募REITs、养老投资产品、管理人合理让利型产品等创新产品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限制“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博取短线交易收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