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央企高质量发展,国泰君安持续支持央企债券融资
4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次《办法》系国务院国资委自2008年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后首次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事项出台相关法规。《办法》重点在健全债券发行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提升债券发行全流程管理水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在中央企业债券承销发行领域,国泰君安持续支持央企通过债券融资实现高质量发展,近三年累计完成295只共计22,905.81亿元央企债券承销发行业务,体现出公司在推动央企业务转型、提升央企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卓有成效的成绩。
推动央企融资服务主业、聚焦实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金支持
《办法》指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主业实业发展需要制定债券发行计划,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
在推动央企债券融资服务主业、聚焦实业方面,国泰君安在多个央企债券融资方案制定过程中不断探索,选定与央企主要经营业务、未来发展部署及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高度契合的募投用途。2020年4月,国泰君安助力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一汽集团首单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利率2.49%,创当期汽车行业及发行人集团融资利率新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极大的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为“东北制造业复兴”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2021年11月,公司助力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央企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面向电子信息全产业链开展投资,包括信息技术、电子制造装备、电子及通信设备、互联网与现代信息、航空航天器及设备等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为企业聚焦发展“卡脖子”技术领域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推动央企发行创新品种债券,融资精确投向重大战略领域,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办法》明确鼓励中央企业积极利用债券市场注册制改革、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碳达峰碳中和债券等创新品种服务国家战略,鼓励中央企业债券使用债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国家重大战略支持的相关领域,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在推动央企发行创新品种债券,融资精确投向重大战略领域,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泰君安交出多项亮眼“成绩单”。2021年3月,国泰君安助力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全国首批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作为基金投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金融服务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为主业的中央企业集团,中国诚通发行的科创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7月,国泰君安助力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该次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项目投放,包括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募投项目具有显著的碳减排等环境效益,与国家低碳发展战略高度契合。
《办法》强调监督检查追责,高度重视债券违约风险防控
对于中央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的防控,《办法》指出,国资委将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列入监督检查范围,并且就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债券发行计划报批程序、发现债券违约风险隐瞒不报和未按规定处置债券违约风险等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国资委在事前、事中、事后等多维度重视债券全流程管理及风险防范。
国泰君安将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技创新的使命,进一步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优势,为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中央企业优化资本布局,盘活资产,推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打通科技成果产业转化路径,携手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