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公告|关于港股通业务、B转H业务及H股“全流通”业务交易费用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2022年11月1日发布的实施交易费架构优化的相关公告,港交所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交易系统使用费并调整交易费费率。具体调整如下:
1.取消每宗交易0.50港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
2.交易费由买卖双方各付成交金额的0.005%上调至0.00565%。
自2023年1月1日起,港股通、B转H及H股“全流通”等业务相关交易费用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业务交易及结算收费标准如下:
业务 |
项目 |
缴付对象 |
收费/计算标准 |
结算币种 |
港股通 |
印花税 |
印花税署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13%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 港股通ETF免收。 |
人民币 |
交易征费 |
证监会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7%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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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 |
联交所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56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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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汇局交易征费 |
香港财汇局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015%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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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交收费 |
香港结算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港元及100港元(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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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组合费 |
香港结算代理人 |
按每个自然日日终证券持有市值(港币)分段收取,费率如下: 低于 500(含)亿元,年费率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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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转H |
印花税 |
印花税署 |
按成交金额的0.13%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 |
沪市B转H以美元结算; 深市B转H以港币结算 |
交易征费 |
证监会 |
按成交金额的0.0027%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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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 |
联交所 |
按成交金额的0.0056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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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汇局交易征费 |
香港财汇局 |
按成交金额的0.00015%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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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佣金 |
香港证券公司 |
按成交金额的0.08%。 注:佣金由上市公司选择的香港证券公司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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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交收费 |
香港结算 |
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港元及100港元(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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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全流通 |
印花税 |
印花税署 |
按成交金额的0.13%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 |
港币 |
交易征费 |
证监会 |
按成交金额的0.0027%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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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 |
联交所 |
按成交金额的0.0056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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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汇局交易征费 |
香港财汇局 |
按成交金额的0.00015%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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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交收费 |
香港结算 |
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港元及100港元(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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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托管费 |
香港结算 |
每手每月0.012港元,每月最高收费100,000港元。 |
人民币 |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