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港股通业务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2024年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港股通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调整。根据沪深交易所港股通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香港特专科技公司的风险提示内容。
请投资者注意:
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特专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有收入,上市后仍无收入、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以上风险揭示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已开通港股通业务权限的投资者无需再次签署。
特此通知。
附件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2024年修订)》
附件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2024年修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