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强化逆周期调节,进一步夯实监管全链条责任
事件: 2024年3月15日,证监会出台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下文简称“《意见》”)等四项政策文件,并同步修订《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两项规定,致力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意见》再次强调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2023年8月,证监会首次提出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此后新股审核发行节奏明显趋缓。2023.9.1~2024.3.15,沪深市场受理/过会分别合计31 /44家,相比于上年同期360 /179家的受理/过会数量均显著下滑;沪深上市新股数量65只、募资规模合计653.75亿元,相比上年同期152家/1943.79亿元均有超五成缩减。此次证监会发布《意见》再次强调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我们认为短期内新股发行上市仍将维持趋缓态势,募资金额较大项目上市进程预计延长。
《意见》强调加大幅提升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一查到底”,有力震撼财务造假。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告统计,2022~2024年每年分别进行了4批34家、3批17家和1批2家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截至2024.3.15,这些企业中分别有21家(其中15家撤回)、4家(其中3家撤回)、0家终止IPO审查,被抽中首发检查企业的撤回及终止比率均较高。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在《意见》中强调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同步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要求对现场检查中的撤回企业“一查到底”,撤回上市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也不影响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现场检查程序,强调现场检查处理标准统一。在新规下,拟上市企业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带病申报”。
《意见》强调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常态化开展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评价。为了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意见》对作为审核主体的交易所责任也进一步强化,要求其对上市企业的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等方面的审核力度进一步增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清仓式”分红情形;强化内部管理;严监管高定价超募,提升中小投资者获得感。同时,强调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评价,督促交易所严格把好审核准入关。
风险提示:新股发行速度放缓,打新收益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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